8月24日,省人大《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辰锁,县直相关单位、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在我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指出,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更是我省人大历史上首次,也是我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开创性、全局性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握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要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氛围,扎实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创举,也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探索,需要调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推动做深、做细、做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作出一篇大文章、好文章。
省人大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随后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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